昨天,作者大熊寫的一篇文章《你的朋友圈不為取悅任何人》,文章從雞湯的角度,闡述了發(fā)朋友圈是為了“簡單做自己就好,不用取悅任何人”這一理念。思想上確實起到了一些忽悠作用,但是邏輯上并沒有什么價值。今天,咱就從產品的角度,解讀一下為什么“你的朋友圈不為取悅任何人”。
你的朋友圈不為取悅任何人?
本文將從以下三點展開闡述:
一、功能名稱和設置方面
首先解釋兩個名稱:
- 朋友圈:打開微信,切換到“發(fā)現”標簽,最上面的“朋友圈”功能,點擊以后進入我們每天“刷”的朋友圈。
- 相冊:打開微信,切換到“我”標簽,最上面的“相冊”功能,點擊后進入我們自己所有“發(fā)”朋友圈頁面,也就是朋友圈的個人頁面。
相冊功能即“我的朋友圈”
所有好友發(fā)的相冊,組成了我們每天都在刷的朋友圈。按照正常邏輯,“我的相冊”應該叫“我的朋友圈”,但是微信并沒有這么叫,那是因為微信并沒有想讓“我的相冊”成為“我的朋友圈”。
取名為“我的相冊”,對用戶來說很容易理解,就像用戶手機里的自帶的相冊一樣,是記錄自己生活的地方。
取名為“朋友圈”,對用戶來說也很容易理解,是用戶查看自己朋友圈子動態(tài)的地方。
用戶把照片、心情發(fā)送到相冊是為了記錄自己的生活,是自己的需要,目的不是給朋友看;
用戶查看朋友圈是出于社交需要,是為了了解朋友的生活,是用戶自主選擇的。
兩個行為出發(fā)點不同,產品功能的定位也不同。
只是,用戶發(fā)送到“我的相冊”的內容,被微信放到了“朋友圈”。
二、發(fā)布朋友圈可見權限方面
對于把用戶發(fā)布在相冊的內容放置在朋友圈,微信在權限設置上有三個體現形式:
發(fā)布時設置權限
發(fā)布朋友圈時,微信給出了非常明確的可見范圍權限表示:
可見權限層級
默認為公開,緊接著第一條就是私密(僅自己可見),第二條是部分可見,最后是不給誰看。
從這個排列順序來看,對于發(fā)布內容的可見權限,微信是非常重視用戶的隱私的。
用戶有權限限定微信可否把自己記錄生活的內容推送到朋友圈。
隨時在“我的相冊”設為私密
進入個人頁面,點擊自己發(fā)布的朋友圈(僅限圖片),可以隨時把該條朋友圈設定為私密狀態(tài):
朋友圈設為私密
這一功能也是對“我的相冊”的“個人獨享”性的保護,給用戶傳達的就是“你可是隨時決定發(fā)布在相冊的內容是否成為朋友圈的一部分”。
僅向朋友展示近半年的朋友圈
新版本的微信增加了一個隱私權限設置,就是可以僅向朋友展示近半年的朋友圈內容(當前僅IOS可設置,安卓還未增加此功能)。這一功能也是微信對“我的相冊”的隱私保護,仍舊在向用戶傳達“我的相冊”不等于“朋友圈”。
IOS微信可設置朋友圈時間權限
他人只能看近半年的朋友圈
個人相冊有明顯提示
三、微信鼓勵用戶發(fā)布到朋友圈內容的優(yōu)先級
從對“相冊”的功能命名來看,微信有兩個意圖:
- 朋友圈是記錄生活的,盡量發(fā)照片;
- 公眾號、文字、外鏈等盡量不要往朋友圈里面發(fā)。
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:
從交互上看
圖標上,不管是朋友圈右上角還是我的相冊的第一條,發(fā)布”朋友圈“的圖標均是相機,目的很明顯
請發(fā)照片,憋整其他沒用的!
操作上,朋友圈右上角的小相機,點擊一次是發(fā)送圖片和小視頻,如果發(fā)送文字,需要長按至少1秒,目的也很明顯:
請發(fā)照片,憋整其他沒用的!
展示內容上,點擊好友的個人信息頁面,欄目名稱是“個人相冊”,而不是“他的朋友圈”,欄目內容也是最近更新的照片,即使他最后發(fā)的是一條文字或者分享了一篇文章。
從內容管理權限上看
上文講到了,在我的相冊界面,用戶可以對自己發(fā)出的照片”朋友圈“設置私密的權限,而分享的文章、鏈接和文字則沒有這個權限,目的又明顯了:
請發(fā)照片,發(fā)了別的沒有管理權限,除非刪掉。
從對發(fā)布內容的限制上
我們看看微信對不鼓勵用戶發(fā)送的內容設置了哪些限定:
1. 文字
- 喜歡轉發(fā)文字的同學肯定很清楚,當你復制粘貼別人的文字朋友圈,或者從其他位置粘貼一句話發(fā)布到朋友圈時,只能顯示一行;
- 喜歡在朋友圈發(fā)表長篇大論感慨的同學也肯定很清楚,你發(fā)布的文字,最多顯示6行,超出的部分將以”全文“折疊。
2. 公眾號圖文
運營公眾號的同學應該清楚,公眾號的管理條例理由非常明確的一條:
以下行為均屬嚴重違規(guī)
3.誘導行為包括以下類型:
• 強制用戶分享:分享后才能繼續(xù)下一步操作。包括但不限于:分享后方可預訂,分享后方可知道答案等。
• 利誘用戶分享:分享后對用戶有獎勵。包括但不限于:邀請好友拆禮盒,集贊,分享可增加一次抽獎機會等。
• 脅迫、煽動用戶分享:用夸張言語來脅迫、引誘用戶分享。包括但不限于 :“不轉不是中國人”“請好心人轉發(fā)一下”“轉發(fā)后一生平安”“轉瘋了”“必轉”等。
嚴格到什么程度呢,公眾號一旦出現誘導行為,會直接封停文章,并暫停該公眾號的部分服務內容,同時給公眾號運營管理發(fā)送處罰通知。
意圖很明確:
別忽悠我的用戶往他們的相冊里亂發(fā)東西!
綜上所述,從功能優(yōu)先級上,“朋友圈”是低于“個人相冊”的。
微信更鼓勵用戶在“朋友圈”內發(fā)布自己的生活記錄,當然最好以照片的形式,而不是第二天自己看了都惡心的無病呻吟,也不是“不轉不是中國人”的雞湯勵志圖文。
“朋友圈”是為了記錄自己的生活,我發(fā)什么真的不關你的事!